淄博3月15日停止集中供暖
若遇特殊天气会延长供暖;停暖后市民应注意保暖
2015年03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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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唐菁) 12日,记者从淄博各大供热企业了解到,如无特殊天气,淄博市将按规定时间,在3月15日晚12时停止集中供热。
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当地采暖供热期,明确供热期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供热企业不得延迟或者提前结束供热。据了解,2014年至2015年供暖季,山东各市除青岛、烟台、威海、临沂、日照的供暖期稍长外,其他市的供暖期均从2014年11月15日开始,到2015年3月15日结束。
淄博市公用事业局行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未接到市政府关于提前或延长供暖时间的通知,一般就按照规定的3月15日这个时间停止供暖。“即便是停止供暖,市民家中的暖气也是逐渐降温,还是有余温在,不会一下子就感到特别冷。”该负责人表示。
如果出现气温较低,供热企业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供热时间,但是不会另外收取费用,据淄博气象部门预测,本月15日前后,最低气温都在0℃以上,15日以后气温还将稳步上升,所以今年的停暖时间应该是15日。
据悉,淄博市往年也有过延迟停暖的情况。2013年3月中旬,天气比较冷,其间下了一场大雪,热企接通知后,将供暖时间延长一周。
“何时停暖很大程度取决于天气情况,如果天气较冷,遇日平均气温低于5℃的反常天气,会适当延期,天暖和一般会按时停暖,但是提前停暖的情况一般不会出现。”淄博环保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供热企业提醒市民,停暖后应注意适当保暖并保养好供暖设备。
每年供暖开始前,供暖公司都要进行烘炉(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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