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出清明节的“文化味”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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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本有其深刻的文化内涵,但不少人每年却过成了一个个“焚烧节”、“消费节”。如有人看到别人家在烧“纸钱”、燃鞭炮,才想起逝去的先人;有人看到别人家在焚烧“轿车”、“洋房”、“麻将”时,立马买来“宝马”、“美元”、“护照”焚烧,生怕“过时”、“落伍”。所以清明节过得越来越让人纠结,倒不完全是“每逢清明倍思亲”,反倒是过得有点“相互攀比”、“随波逐流”。
  那么,清明节到底当赋予怎样的文化内涵呢?首先要传承“孝善文化”。传承“孝善文化”,其实有二层意思:一是要传承先人的美德。人死如灯灭,而不灭的是先人留下来的种种美德。可以说我们过逝的许多先人,他们健在时大多一生勤劳节俭、为人正直、乐善好施,如果先人有知,绝不会让我们清明节过得如此侈华浪费。二是要善待健在的亲人。人生最大的悲哀,是“子欲养而亲不在”,如果你真怀一颗感恩的孝心,与其父母不在时焚烧纸钱,不如趁父母健在及时行孝,哪怕只是“常回家看看”,也不至于抱憾终身。 
  过清明节,最好的纪念是传承先人的美德,最好的释怀是善待亲人,而最好的思考是在哲理中品味生与死。固然生是偶然,死是必然,或许一个人的出生无法把握,但一个人的死并不全是由命。如一个人的生活习惯好、心态好、环境好,完全可以延长寿命。就算你真的有一天会老去,但活着的时候就要增添自己生命的色彩,让生命活得对他人、对社会更有价值。生不说有多伟大,但起码不让人说讨厌;死不说有多光荣,但起码不让人说“活该”。 
  再说,清明节如果只过成一个“焚烧节”,大量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不仅破坏环境,也易致火灾;清明节如果只过成一个“消费节”,不惜钱财的大操大办,与现代文明也格格不入。“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此时除了不忘先人,还应走出郊野,带上亲朋好友,享受下踏青的美好时光,并在拥抱大自然的同时,体味当如何敬畏大自然,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总之,清明节的文化内涵包罗万象,传承传统文化也得“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与时俱进过出清明节的“文化味”,更要防止种种陈规陋习花样翻新、怪象丛生,过得不伦不类给社会添堵。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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