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成森林火灾由烧纸引起
市森林公安公布2014年以来森林火灾案例,上坟、抽烟、烧地堰成三大祸首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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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蔡琛) 临近清明节,扫墓祭祀活动增多,加之风干物燥,成为森林火灾事故的高发期。近日,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公布了2014年以来森林火灾事故案例,其中近三成森林火灾是由上坟烧纸引起的,上坟、抽烟、烧地堰,成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三大罪魁祸首。
  2014年3月22日,栖霞市苏家店镇梁家庄村村民梁某某在给其父亲“百日”祭奠过程中,在野外烧纸,导致山峦起火,过火面积4公顷以上,栖霞市当日查清梁某某的违法犯罪事实,3月22日将梁某某以涉嫌失火罪刑事拘留。
  2014年3月15日,招远孙女士带领女儿到张华王家村西南壃张华山上给其丈夫上坟,点燃的烧纸被风吹起后引发山林火灾,张华山西南侧大面积山林被烧毁,孙女士被刑事拘留。2014年3月16日,杨某某和妻子等人到金岭镇草沟头村“东山”处上坟,点燃的烧纸引燃周围的松刺和杂草,继而引发山林火灾,杨某某被行政拘留。
  今年3月5日,栖霞市庄园街道办事处葛家沟村发生森林火灾,经栖霞市森林公安局全力侦查,火灾系该村村民范万军到该村“石拉坡”(地名)上坟点蜡野外用火引发。6日,栖霞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范万军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
  “这一桩桩案例,毁掉了多少森林,大家心疼的同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清明节将近,相关部门将森林防火作为工作重点,全市4000余名护林和巡查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责任山头和责任林片。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部位实行专人巡逻,重点设防,死看死守。“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除了死看死守外,相关部门还加强墓地管理,集中清理林内坟墓,帮助群众改革丧葬、文明祭祀、移风易俗。利用国家林火卫星遥感图像和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结合地面防火瞭望台、护林房、检查站等设施,实现全方位监测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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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随手扔草丛,酿大祸被刑事拘留
  24日发生在昆嵛山西侧五爪山的森林火灾案件已成功侦破。犯罪嫌疑人王德谭吸烟后随手将烟头扔进草丛,就是这一“随手”,酿成大祸。如今王德谭已被刑事拘留,但大片森林被烧毁却成为不可改变的事实。
  在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公布的森林火灾事故案例中,因抽烟引发的森林火灾不止一起。2014年2月22日,栖霞市官道镇王某到该村西沟地里干活时抽烟,随手丢掉的烟头引起山火,致使该村王某某等家果树被烧。栖霞市森林公安局给予其严厉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3月16日,蒋某某和妻子到北栾家河村“东山”上拾松树枝,期间蒋某某坐在其开来的三轮车上吸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丢在三轮车后车斗内的松枝堆上,不料烟头点燃松枝堆。在扑救过程中,为了三轮车不被烧毁,蒋某某和妻子将后斗内燃烧的松枝倒在了地上,却不慎将地上的荒草引燃,继而引发山林火灾。蒋某某和妻子见火势无法控制,驾驶三轮车逃离现场。蒋某某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每年都有不少因市民随手丢弃烟头引发的火灾。“自3月份起,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期间‘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重点隐患区,实行县市区领导到点督导,乡镇领导驻点防守,村居干部全员到位坚守的包保到点、到人的防控体系,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坟山墓场有人管的网格化防控网络。按照“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和“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一旦发生火灾,依法追究肇事者及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蔡琛
图省事烧地堰 引发火灾赔偿150万
  有的人上坟烧纸引发火灾,有的人防火意识差,随手丢弃烟头引发火灾,还有一部分火灾是因焚烧地堰引发的。在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公布的自2014年以来13起森林火灾事故案例中,有4起是因烧地堰引发的。
  27日11时许,栖霞市桃村镇河西庄村村民赵淑芝,与其丈夫孙永军在本村南上夼耕地时烧地堰引发山火,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4年3月14日,栖霞市唐家泊镇发生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调查,火灾系栖霞市唐家泊镇东上寨村村民杜学旗烧地堰引发,杜学旗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9个月,赔偿栖霞市国有林场经济损失150万元。
  2014年3月16日,招远刘某某在阜山镇梅家沟村“西南洼”自留地内烧荒草引发山林火灾,造成“西南洼”松林以及周边山林被烧。2014年3月25日,招远市阜山镇东罗家村吕某在本村南山自家苹果园内将荒草点燃,引发山火。招远市森林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吕某进行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每年都有因焚烧地堰引发的火灾,为什么还是年年有人烧地堰?“多数人为图省事烧地堰,总是存在侥幸心里。”烟台市森林公安防火指挥部工作人员说,为做好火源管控,工作人员对进山路口、林缘与居民区接合部、林内墓地等重点部位,及时查处制止烧地边地堰、农事用火,实行专人把守,严看死守,坚决杜绝野外随意用火。 
本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蔡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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