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清明不统一举行烈士公祭
公祭活动将移到国家公祭日举行,学校企业仍可集体组织祭奠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去年清明节,市民到树葬区祭扫。  (资料片)
   本报记者 唐菁  通讯员 张友 孙桂蕾
  27日,记者从淄博市民政局召开的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市委市政府不再统一组织清明公祭活动,公祭活动将移到9月30日国家公祭日举行。
以后或都在 9月30日公祭烈士
  以往每年清明期间,淄博市市委、政府机关、驻淄部队官兵、社会各界群众、中小学生等都将举行公祭活动,祭扫革命烈士陵园,祭奠革命先烈,缅怀先烈们的丰功伟绩。2014年9月30日是国家首个烈士公祭日。去年,淄博市先后在4月3日和9月30日两次举行烈日公祭。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国舟介绍,今年清明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将不组织统一公祭活动,烈士公祭统一移到9月30日国家公祭日进行。但学校、企业等仍可集体组织祭奠先烈的活动。
  “先烈们为了国家,奉献鲜血和生命。我们通过公祭,向革命烈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把他们的伟绩代代相传,把烈士精神转化为前进的动力。我国设置国家公祭日,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淄博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及以后,淄博市统一烈士公祭,或都将在9月30日国家公祭日举行。

推出多种现代追思活动
  今年清明节淄博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大力宣传鲜花祭扫、社区公祭、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等现代祭扫方式,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倡议市民不在广场、学校、住宅小区、城乡道路等公共场所烧纸钱、化冥物,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生态祭扫创造便利条件。  此外,还将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积极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生态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严查殡仪行业乱收费行为
  《淄博市2015年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方案》要求,要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努力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提升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公开公示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自愿选择服务签单提供服务。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服务制等方式,强化自我监督,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各级民政部门要设立祭扫观察点,加强对安全祭扫保障工作的督导检查,全面掌握观察点的祭扫情况,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协调处置祭扫服务中的突发性问题,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