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巡查组将进驻市直部门
巡查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等四类情况
2015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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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29日讯(记者 李泳君) 为强化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近日,枣庄市纪委下发了通知,将对市直有关部门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巡查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等四类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巡查对巡查主体、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工作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确定巡查主体。由枣庄市纪委监察局8个统管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开展巡查工作。
  据悉,本次明确的巡查对象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次巡查将重点巡查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群众反映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解决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
  本次巡查,将通过召开巡查工作动员会、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查阅文件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查。注重汇总总结。巡查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梳理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经委局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向被巡查部门(单位)进行反馈、督促整改。被巡查部门(单位)要针对反馈意见及时落实整改,并在1个月内向巡查组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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