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许多啤酒瓶“超期服役”,寿命两年用9年,存在爆裂隐患。(详见《齐鲁晚报》6月12日A09版)最近,据说咱们许多人天天用的桶装水瓶,也存在超期服役现象,若桶装水瓶过旧,塑料中的有害物质就有可能溶于水中,对人体造成危害,而对于桶装水瓶使用年限,国家并无标准。对此,剪友们议论纷纷。
齐言
花生油桶会不会也超期
@杨力建:经常看到收废品的回收各种品牌的塑料油桶,是不是也存在这种超期服役的现象呢?不得而知。作为一个消费者,我每次用完油后,都把塑料桶破坏掉。当然只是依靠个人,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还是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监督和管理的力度。同时也需要媒体配合监督和宣传,共同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旧瓶”别抹黑了东家
@彭磊:“旧瓶装新酒”固然能够节省成本,一个爆炸的“旧瓶”也能轻易摧毁一个企业苦心孤诣建立起来的形象、信誉,绝不是危言耸听。
@辛竹青:酒瓶超期是个普遍问题。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请购买易拉罐。话说回来,易拉罐会不会超期啊。
应明显标注保质期
@冯勇:应在啤酒瓶瓶身和饮用水桶桶身标明“生产日期”,消费者一目了然,也好与职能部门一起进行监督。
@王阳:超期服役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相关制度也在超期服役。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制定与完善关于啤酒瓶及桶装水瓶等的相关规定,并确保规定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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