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公物者应成为“过街老鼠”
2015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王红军

  在环山路南头的休闲广场,有些专门为市民休闲安置的石条座。日前在那儿,我看到其中有被人为破坏的情况。一个石条座面被从中间摔断,一个边沿有明显的砸伤痕迹。那石条座面长有150厘米,宽有40厘米,厚有12厘米,每块怎么着也得有两三百公斤。我想,如果不是两三个人合力,是掀不翻也摔不断的。我不明白,石条座在“积德行善”,既没招谁,也没惹谁,是谁对它们下黑手呢?说来让人十分气愤。
  在时下某些社会乱象中,像这种破坏公共财物的情况并不罕见。距上述那处休闲广场不远的开元胜景牌坊前,有对石狮子,其中东边那个两三年前被人为移动错位,至今仍是斜着身子,似乎在表达着不满。要知道,几吨重的石狮子,要想移动错位,绝非个人所为,真不知道这些破坏公物者是怎么想的。
  记得前两年《齐鲁晚报》曾经报道过小清河沿岸景观灯被毁坏、电缆线被割盗、青铜佛雕被损毁的情况,说起来既让人痛惜十分,又让人愤恨不已。
  笔者奉劝破坏公物者,有啥事儿别拿着公物撒气。而对于破坏公物的情况,仅寄希望于其自觉不靠谱。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对这类没有人身伤害的案件,不能见怪不怪,要认真立案查办,并依法给予破坏者严惩。还要鼓励市民碰到这些恶行时,能大胆制止就大胆制止,不好或不便当即制止,要尽快举报,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对此要给予鼓励和奖励,以此来培养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