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羊肉来源,名实相符是关键
2015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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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倩

  近日,距离济南市食药部门提出将在辖区内推动餐饮环节羊肉公示约1周时间,记者再次走访省城各大火锅店发现,多家知名火锅店已经开始公布羊肉来源,但也有部分销售混合肉的自助火锅烤肉店还未公示。(详见12月10日《齐鲁晚报》C03版“多家火锅店公示羊肉来源了”)
  12月1日起,山东省食药监局出台文件要求火锅店、餐饮店、烧烤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予以告知。紧接着,市食药、公安、畜牧等部门联合启动了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打击行动。多家知名火锅店已经公布羊肉来源,这既是对“火锅新规”的积极响应,也是诚信经营的体现,值得点赞。
  但是,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些火锅店公示的相关合格证件图片小、字模糊,有些自助餐店承认销售的是混合肉,冰柜上却写着羊肉卷、牛肉片,商家回复称:“有来问我们的,我们就会给他们说不是纯的,但是要写上混合肉,真做不到那么细。”显而易见,不是做不到,而是利益牵扯不想做而已。
  务实地看,“火锅新规”刚一实施,一些火锅店会认真对待,而风声过后回到原点,也是极有可能。还有些火锅店将公示羊肉视为应付上级检查,临时充数或蒙混过关,公示内容自然会“一团模糊”。
  店家公示羊肉,不是为了应付检查做样子,而是让消费者吃得放心与健康,这本身也是行业自律与食药安全的生态红线。所以,接下来食药部门的专项整治,应该多些突击检查与督促整改。
  一方面,“火锅新规”不是纸老虎,对商家的公示管理应该精细化,具体到字体、图片的要求;所公示的内容是否掺假,也要追查到底,确保公示“没有死角”。屡次不改、情节严重、肆意造假的商家,应责令停业整顿。
  另一方面,可考虑设置消费者有奖举报平台,发动群众的力量提高监管力度,以形成社会共治打击假羊肉。此外,还可年终开展火锅店评优活动,对诚信店家予以适当奖励,对问题店家重拳处罚,以奖惩制度促进行业规范经营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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