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自制美食,市民遇“恼烦福幸”
自制食品“网触”谱有没里心民市?证保咋全安品食,济经尖舌滩抢
2015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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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董梦婕    

  随着网络慢慢侵入大家的生活,不少市民打起了自制食品网上售卖的主意。“私房秘制卤味”“自制蛋糕绝无添加剂”等自制食品借助微信等网络途径卖得热火朝天。自制食品在给市民提供味蕾享受时,也给市民带来幸福的烦恼——网售食品质量如何?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文件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网络食品销售的空白,第三方平台没审查商家资质将受罚,私人定制的自制美食,在网上不能想卖就卖了。
网售自制美食“热”起来
市民不知食品是否安全
  学过烘焙的周女士爱好制作甜品,毕业后曾在北京一家蛋糕店工作。今年5月份,周女士发现在朋友圈销售自制甜品是个不错的商机,于是也开始在朋友圈卖手工甜品,种类包括班戟、水果杯、生日蛋糕、早餐包等,生意还不错。
  “我用的原材料有保证,使用的动物奶油、新鲜水果,无任何添加剂,于是尝过我手艺的朋友也在朋友圈帮我推广。”周女士说,自己开始在朋友圈卖私房甜品后,一人身兼多职,不仅是客服还负责采购、生产、配送。“为保证新鲜,所有订单都要提前订购,当天做当天取,生意忙不过来时,只好找人送货。”
  为了吸引更多食客,周女士常会在微信朋友圈里发配文字的甜点照片及制作材料。从开业到现在,已有400多人主动添加她为好友,购买她自制的蛋糕甜点。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网上销售最热门的食品涉及烘焙、私房菜、卤菜类,其中许多为“家庭自制食品”卖家,依托私家厨房进行食品加工生产,食品包装上,大多仅标注了联系电话、店铺名称、二维码等信息,配料、保质期等内容均未标注,虽然信息不全,但是并未影响它们的销售。
  记者随机询问的10位市民中,有6人曾购买过朋友圈内发布的自制食品,虽想确定自制食品是否安全,但除了向商家询问外,再没有其他办法。
网上买美食得更小心
网上卖美食得更靠谱
  “实体餐饮店不仅有经营场所还要有注册登记、餐饮许可证等,同时从业人员也需要取得健康证,但网售自制食品不同,大部分自制食品卖家既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缺乏最基本的食品经营资质,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科长李英民说,伴随着网购食品的成交量加大,带来的矛盾也不少。
  据李英民介绍,以往的食品安全法没有明确针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监督措施,目前仍无法对网售食品的进货、储存、销售进行全面监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网络食品销售的空白。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提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的义务,否则将会受到5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为加强网售食品的监管,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还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食品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资质审核等,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意味着办法正式出台后,网上卖食品的商家也要和实体商家一样办证备案。
  于10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还要求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从10月1日起至今,菏泽只有五六户从事网售的食品生产单位主动办证。”李英民说,市民尽量不要购买网售的“三无”自制食品,购买后要注意留有可追溯的票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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