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多元的皮鞋 没穿多久断了底
商家:已过“三包”期,不排除人为因素
2015年03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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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5日讯(记者 贾晓雪) “天天3.15”服务热线开通后,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市民的维权问题层出不穷,涉及到家电、商场等行业,不少市民对部分购买的商品质量持质疑态度,消费者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本报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也会一追到底。
  4日,市中区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天天3.15”服务热线称,购买了一双知名品牌的皮鞋,可过了保修期之后发现两只鞋子全都断了底,去找商家沟通,却被告知即使过了保修期一天也不在保修范围内。
  5日下午,张先生的爱人向记者展示了已经断底的皮鞋,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双皮鞋大概是去年七月份在市中区兴安街一家皮鞋专卖店买的,刚开始张先生没穿几回,后来也没穿到三个月。不经意间,发现两只皮鞋的前脚掌部分的底部都已经断裂。
  去找专卖店销售人员协调时,销售人员表示不予以退换,声称已经过了保修期无法退换,这让张先生及爱人都感到非常气愤。“400多元买的鞋子才穿了不到仨月就报废了,虽然过了保修期,但是实际上才穿了不到仨月,这皮鞋质量也太差了吧!”张先生的爱人说。随后,记者和张先生的爱人来到了该专卖店,该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们店里的皮鞋保修期都是三个月,保修日期是按照发票日期开始算的,在保修期内消费者可以享受三包政策,但是即使超过包保修期一天也没法包换。
  随后,记者从枣庄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按照《三包法》的相关规定,超过保修期的商品是无法继续享受三包政策的,因为皮鞋在穿着的过程中不排除人为的一些因素所致。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品质量有问题,可以拨打12315让所在辖区的工商部门介入调查产品质量。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购物时可以保存好小票作为维权证据,此外,所有商品的“三包”期均从售出之日(购物发票上的日期)起计算,而不是消费者开始使用的日期,消费者应当树立正确的态度,也不能过度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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