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设施建设责任该明确
2012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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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景苑供暖问题截至昨日,仍然没有完全解决。对此,小区居民称,开发商、热力公司、各部门都有问题。
  诚然,潍坊于11日提前供暖,小区却迟迟未打压、甚至未开阀门,导致小区供暖设备问题较晚被暴露出来。另外,小区居民也疑惑,才用一年的供暖设备就出现各种问题?对此,在历年的采访中,记者也发现,像帝景苑一样,新建小区供暖设备出现问题,热企、物业、开发商互相扯皮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2011年,华景新城小区配套建设的供热设备出现不合格,增压站、室外管网没有施工材料和竣工材料,导致小区供暖迟迟难以解决。
  其实,对于小区配套供热设施的建设,《潍坊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为,小区配套建设供用热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及交付使用,并征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使管网配置技术指标与集中供热规划的区域参数相匹配。
  另《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指出,“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各类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含综合开发费),交由专业经营单位专项用于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
  由于关于供暖设施建设上,各种相关规定都并不十分明晰。现在潍坊的具体情况是,从热源厂到小区红线外部分供暖设施,由供热企业负责建设,而小区红线至居民楼前,则往往是业主出钱,开发商建设,相关部门验收,再由热力公司使用。但其中开发商负责建设的部分,因为从设计、施工到验收都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规定,各部门责任也并不十分明确。比如,何种小区需要配套怎样厚度的管材等,因而,不少开发商没有具体标准可供参考或打起“擦边球”,在设备建设上“偷工减料”。
  对此,记者了解到,跟潍坊不一样,目前,现在青岛等地小区配套供暖设施,从小区红线直通居民楼前的供热设备也由热力公司负责。相比潍坊现在的情况,这样以来,更容易理顺关系,热力公司建的,出了问题他负责,也就尽量避免了开发商、热企相互扯皮的问题。当然由开发商建设也可,但必须对设备设计、跑手续、施工、验收等都需有相对明确的规定。
  而以后,要想小区供暖不再卡在“新设备”上,小区配套供暖设施的建设的责任就应该分清楚了。
  本报记者 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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