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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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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李瑞锋,山东海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读者咨询 24岁的张先生,骑电动车在晒有玉米棒子的某省道,不小心摔在上面,构成八级伤残。该找谁索赔? 律师答疑 张先生既可以向晾晒玉米棒子的户主索赔,也可以向发生事故路段的公路管理部门索赔。 《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本案中,晾晒玉米棒子的户主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与读者受伤致残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本案中,公路管理、养护部门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公路上晾晒玉米棒子的违法行为,疏于管理,对读者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失,应当承担责任。 本案中,户主晾晒玉米棒子的行为与公路管理、养护部门不作为的过失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偶然地发生联系,共同导致张先生受伤致残这一损害后果的发生,因而构成了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因此,张先生可以向上述两个主体同时提起索赔。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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