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0535—84597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市民王先生来电:我是富顺苑西区的业主。这两天供暖系统低温运行,同事说家里的暖气都热了,但是为什么我家里的暖气还是冰凉的呢? 500热力公司:已从11月11日下午开始低温运行,将根据天气的变化情况及时提高供热压力及温度。如有问题可与所属供热站6651274联系,工作人员将会及时处理。
2、市民钱先生来电:2009年我用商业贷款在芝罘区购了一套房,单位给交的公积金一直没有提取过。我想咨询下,第一次提取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第一次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的多少?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首次申请提取,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一式三联),同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在本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段内的还款卡(本)交易明细对账单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贷款人配偶提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3、市民赵先生来电:11月1日进德40号楼(13层以上)供暖试压。13层主管跑水后,三公司进德班在楼内贴出通知,称13层主管超过保质期,且楼内主管属公共设施,应由住户承担维修费用,否则不能供暖。可是该楼的主管当初是上下同时进行的,为何上面过保质期而下面没有?安装时的承诺20年没问题,这才几年就出问题了。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500热力公司:《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居民住宅用热设施,自用热设施投入使用之日起,阀门、管道、散热器分别在3年内、5年内、10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上述期限的,用户承担相关费用。经本报记者落实,您的邻居已组织对管道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请及时通知所属供热站。
4、市民杨先生来电:我买房时办理了商业贷款。今年5月份,我将住房贷款一次提前还清了。以前每年提过公积金,而最后一次提住房公积金是去年11月。想问一下今年再提公积金的话需要哪些资料,什么时间能提?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需要准备去年提取的留存黄联或借款合同原件、最后一次还款的对账单、还款结清证明(后两样可复印一份,请审核人员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以备配偶提取用)。若配偶提取,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另加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清贷款后的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可以请单位经办人办理。
5、市民柳女士来电:我于2012年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一套,并于同年12月一次性提取了公积金余额。现已还贷满12个月,应该可以提公积金还贷款了。咨询单位相关负责人时,回复说今年有新政策,去年已经用房产证办理过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今年就不能再提了。请问,这个情况是否属实?具体政策是什么?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并不是今年的新政策。购房提取公积金,分全额付款购房提取和贷款购房提取两种方式。前者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在一年之内(以房产证或发发票的时间为准)办理,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后者是还款满12个月后办理,还贷期间每年提取一次。单位经办人持二手房房证来提取时,我们的工作人员都会让其询问职工有无贷款,如果有贷款,都会退回,让其等还满12个月后按照贷款购房方式提取。很抱歉,您这套房子不能提取啦,只能等再买房或符合退休等其他条件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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