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部分水域存隐患后,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溺水发生
24小时巡查,增防护设施保安全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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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7日讯(见习记者 刘晓) 15日,高新区花山风景区人工湖发生的学生溺亡事件,引发市民对水域安全隐患的关注。17日,本报刊发了《不少水库池塘缺提示和防护》,对市民反映的部分水域安全隐患进行了报道。对此,相关部门纷纷表示,正加强24小时巡视监管,并加强防护措施建设,严防悲剧再次发生。
  “我们正在对花山风景区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栏等进行加固,同时加强景区的巡视和监管,严禁市民垂钓和游泳。”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说。
  据张店区南定镇镇长李纯永介绍,对于辖区内唯一的水库旦村水库,去年已经设立了水库管理处,将派专人24小时巡查。下一步将在水库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我们将对辖区内的危险水域清查,同时设立相关防护措施,严防溺水事故发生。”李纯永说。
  周村区水务局工作人员说,目前正在排查相关警示标志和市民钓鱼、游泳等情况。“现在仇家村东边的鱼塘已经承包给了个人,村民发展养殖、垂钓等休闲娱乐业,虽然能够进行垂钓,但是是禁止游泳的。开发以后,对于游泳溺水等事故的发生,也是一种很好的遏制措施。”

  为防止溺水事故发生,水政监察人员加大了巡视河道力度。  本报通讯员 孙能光 摄
 提个醒 
市民需提高 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夏季频发的溺水事件,蓝天救援队根据救援经验提出了相关建议。
  中国蓝天救援队一名救援人员说,自然水域千变万化,处处隐藏安全隐患,市民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样的情况,游泳馆就比自然水域安全,有大人陪伴就比无人或同龄人陪伴更为安全。游泳馆也会有专业救援人员,即便有事也不致发生大的意外。”
  适当学习一些救援技巧十分必要。意外发生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倘若救援方法得当,可能阻止事态的恶化。“建议喜欢游泳的市民,应当在游泳技巧之外,也掌握救援和自救技巧,防止意外发生后慌张失措,失去最佳救援时间。”
     本报记者 刘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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