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发放首个网上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5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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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杨擎 通讯员 杨怀达) 7日,济阳县某网上食品经营店负责人胡先生在济阳县食药监局流通科领取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据了解,这是济阳县食药监局发放的第一份网络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要求,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符合相应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今后,我县网络食品销售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提交销售食品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经营网络食品时,必须持照经营,在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之后方可售卖。不过,蔬菜、水果、粮食作物等食用农产品,不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因此,‘水果电商’不受影响。”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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