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发布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
商户卖不合格食品“吃”罚单
2015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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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10日讯(记者 焦守广) 10日,市食药监局对外发布省流通环节常规、重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对三家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商户开出罚单,并对涉及的本地食品生产厂家做了追溯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根据2015年下半年山东省流通环节常规抽检工作安排,全市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9个种类150个批次。另根据2015年山东省流通环节重点抽检工作安排,全市共抽检食品6个大类150个批次。 
  被抽检单位、不合格产品名称以及产品控制情况为:莘县诚和冷冻肉食批发部销售的美厨师鲁鸡粉,滨州市信阳梨花台酿造厂生产,对未销售完毕的3公斤该批次产品实施查封扣押(常规抽检);聊城市东昌府区改青调味品门市部销售的红烧老抽酱油,山东泗水天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没收未售出的该批次产品75桶(常规抽检);聊城市东昌府区永恒食品商行销售的月饼,聊城市东昌府区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已全部销售完毕(重点抽检)。 
  执法部门分别对这三家销售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聊城市东昌府区永恒食品商行的不合格月饼全部销售完毕,执法部门对此还做了追溯查处,对生产企业没收违法所得450元整,罚款2000元整。
  据了解,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对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并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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