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头路门头房卫生费从去年底暴涨4倍,物价局称旧村改造区域不强制执行政府指导价
旧村改造门头房卫生费就该高
2013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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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窑头路两侧有上百家大小沿街店铺,2013年的卫生费涨了好几倍。图为一位店主向记者展示收据。                            本报记者 宋立山 摄
   本报记者 宋立山
  本报去年12月初曾连续发出《同样大门头房,卫生费差10倍》等报道,反映省城各区部分地方存在不按规定收取门头房卫生费的情况。报道发出后,物价部门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检查。近两个月过去了,记者回访发现,虽然多数地方收费变得更加规范,但市民反映最强烈的窑头路门头房卫生费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卫生费暴涨4倍,不交就给断电
  市民崔女士在窑头路上租了一间不到80平方米的沿街房开店,做小生意。每隔一段时间,窑头村委就会来收一次卫生费。按照往年的标准,她的店铺每个月要交30元。“适当交一些卫生费,也是理所应当的,一个月二三十块钱不算多,每次我都会按时交。”崔女士说。
  但是从去年11月份开始,窑头村委突然宣布卫生费要涨价,按照每平方米2元收取。这么一算,她的店铺每月要交160元,足足涨了4倍多。
  50多天前,记者第一次到窑头路采访时,一位店主曾透露,他所租用的门面房和后面的住宅楼相连,整套房子一共110平方米,他和另一个店铺共用前面30多平方米的门面房,二房东住在后面的住宅楼内,窑头村委要求他们整套110平方米的房子都要按照每平方米2元的标准交纳卫生费,每个月共计220多元钱,由他们两家店分担。
  “如果不交钱,不但要停水断电,还会扣房东在村里的分红。”这位店主说。
本报曝光后说要查处,为啥没了下文
  “不是说两级物价部门要来查处吗?为啥一直没有下文?”28日,记者再次回访时,这位店主无奈地说,由于涨价幅度太大,不少店主意见很大,听说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要来查处,大家都一直拖着没交。但是两个多月过去了,非但没有查处的动静,大约一周前,窑头村委开始给不交卫生费的店铺断电。
  “一断电,就没法做生意了,胳膊拧不过大腿,不少人妥协交钱。”另一位店主说。
  50多天前济南市物价局在回应本报报道时曾表示,将组织各区物价局展开专项检查,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特别是媒体曝光的乱收费现象,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实,所收费用必须全部退还,情节严重的,还应对相关单位进行相应行政处罚。针对窑头村委的收费行为,历下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也曾提到,在村委会收取的这部分费用中,只是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给区城管局,“如果有多收的部分绝对不会交到我们这里”。
旧村改造门头房,不强制执行指导价
  按照《关于确定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标准通知》,经营性门头房的卫生费包括三部分:一是门前责任区委托清扫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0.2元;二是生活垃圾处理费,不以时间为单位,而是按照每立方米21元的标准收取,其中包括15元的生活废弃物委托代运服务费和6元的生活废弃物处理费;三是每月15元的垃圾袋装收集服务费。其中并没有按照门头房面积收取卫生费的规定。
  28日,记者致电历下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说,窑头路上的门头房属于旧村改造,跟市区的门头房不完全一样,只是参照文件标准收费,但具体收多少还得由村委会决定,并不强制执行文件中的政府指导价。而且,窑头村委虽说收的是卫生费,其实还有点物业费的性质,而对于商业用房的物业费,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政府指导价。
  不过,一些店主不认同这样的说法,“窑头路本身就是市政道路,不管是不是旧村改造,这里的门头房跟其他地方没有区别,不应该多收钱;而且,村委没有跟我们商量,哪来的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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