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应向大众公示”
省人大代表王全杰多次提出建立党政干部财产公示制度
2013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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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代表王全杰 记者 柳斌 摄
     □记者 柳斌 王晏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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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28日讯 时值全国多地“两会”,财产公示又成了热门话题。在山东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烟台大学教授、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王全杰今年再提建议,制定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官员财产通过大众媒体公示。 
  “在省里我是第一次提,在全国‘两会’上我已经提了很多次,在全国党代会召开前,我还给他们写了封官员公开财产的信。”王全杰介绍说,2005年,时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他和部分代表第一次提出“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短短几年,数名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都以不同形式提出了“公示财产”的相关提案和建议。 
  王全杰说,中央各级都在严打、严查党员干部的腐败,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这个制度就是世界上90多个国家都实行的阳光法案——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王全杰在烟台代表团分组讨论时说,希望相关部门为官员财产公开创造政策条件,让更多的党政干部公示财产。“这并不是说当干部越穷越好,我特别赞成当县长是百万富翁,亿万富翁。”
  王全杰建议政府部门制定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在选前或任命前通过法定途径均应通过大众媒体和网络公示,在任期内、任满、及调任时向社会公示资产变化情况,接受选民和广大群众的质疑和监督。 
  领导干部公示财产时,应包括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资产包括所有的有价资产,包括现金、存款、股票、股权、不动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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