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闹离婚,孩子扔给法院》追踪
3岁男童跟妈妈回家过年
再次开庭调解取得突破,孩子爸爸给了2000元生活费
2013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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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肖翔 
□记者 侯文强 报道 

  本报1月28日讯 本报从1月17日开始连续报道了一对闹离婚的夫妻将孩子扔给法院的事件,3岁男童的命运让人揪心。28日上午,芝罘区法院毓璜顶社区审判庭再次开庭调解此案时,孩子的母亲李女士同意将孩子接回家,孩子父亲则给了李女士2000元生活费。 
  “多次被扔到法院的3岁幼童被他妈妈领回去了。”28日,芝罘区法院毓璜顶审判庭副庭长李心刚说,今天上午的调解取得突破,夫妻两人为了孩子各退一步达成共识:孩子母亲李女士同意把孩子领回家,孩子的父亲给李女士2000元生活费。在此前的开庭中,幼童的父母都称无力抚养孩子,多次将孩子扔在了法院,最后不得不将幼童送至福利院。 
  办案法官说,眼看春节快到了,这样闹下去连年都过不了,工作人员在开庭时向夫妻二人讲了很多道理。为了孩子,李女士和丈夫开始各退一步。 
  夫妻俩是否离婚?离婚后谁抚养孩子?李心刚说,夫妻俩并没有就这些问题达成协议,将来的判决结果还不能确定。在此前开庭过程中,李女士坚持要离婚,孩子的父亲则不想离婚,而且双方都不愿意在离婚后抚养孩子。 
  据了解,今年26岁的李女士和48岁的丈夫在2009年8月份登记结婚。李女士是初婚,而丈夫是再婚,已经有一个孩子,李女士在2009年12月生下现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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