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预订年夜饭多留个“心眼”
2013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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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8日讯 春节临近,烟台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还应多留个心眼。
  消费者与商家签订合同时,约定最好以文字协议的形式保存,还应注意其合同签署的落款名称是否与酒店注册登记名称相符。消费者应分清订金和定金。订金具有预付款作用,如果消费者或商家违约,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要回。定金具有担保作用,一般来说,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则无法退回;如果商家违约,则必须双倍返还消费者。    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姜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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