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GPS成摆设大半年》追踪◥◥
本报1月28日讯(通讯员 张敏洁 记者 张焜)本报报道潍坊出租车GPS曾经瘫痪大半年,负责安装系统的山东中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被警方抓获(2012年11月29日A10版)。28日,记者从奎文法院了解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利用虚假买卖合同从银行骗贷200万元并挪作他用,事后却无力偿还,曾因合同诈骗被判缓刑的他最终在深圳落网,目前已因骗取贷款罪获刑1年。
2011年8月,48岁的刘某提供了信息公司与青州一家公司签订的出租车GPS采购合同等证明文件,从潍坊一家银行贷款200万元。但是,他并没有将这笔钱用以GPS采购,而是在偿还了部分借款后,将剩余的钱用以出借及购买货车使用。
大约4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刘某挪用贷款的行为,但这时,信息公司的运营已经基本瘫痪,刘某的手机拨打不通,人也不知了去向。银行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2年2月下旬,已经逃往深圳租住的刘某被潍坊警方抓获归案。经调查,刘某与青州公司方签订的合同为虚假的,该公司根本不能生产和销售GPS,而200万元贷款已经基本用完了。
同年11月份,奎文检察院提起公诉,称刘某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了200万元贷款,后来因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逃匿,且贷款本金至起诉时仍无法追回。他的行为已经构成骗取贷款罪。
而刘某辩称,自己贷款就是为了买货车,由于信息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没有这个业务,银行要求他的公司按照贷款合同上的贷款用途提供一份购销合同,所以他提供了一份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GPS采购合同。这都是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做的。
奎文法院查明,刘某曾在2003年因合同诈骗罪被该院判处刑罚。法院认为,刘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本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过程中,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骗取贷款罪。刘某称其提供虚假购销合同的做法是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但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刘某以公司名义申请贷款,且贷款用途用于公司,对该事实应认定为单位犯罪。遂判决其犯骗取贷款罪,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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