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执行最高限价
医疗机构收费应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公示
2013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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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28日讯(记者 王尚磊) 自2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服务价格执行最高限价,涉及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类8个亚类,共计124项。
  记者28日从聊城市卫生局获悉,由聊城市物价局、卫生局和人社局联合制定印发的《聊城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将于2月1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月31日。
  根据要求,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各医疗机构收费时,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内容。
  据了解,此次执行的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服务价格表中,只有中医肛肠中的外操作收费价格在1100元,其余项目均在千元以下,大部分价格为百十元,价格最低的治疗项目为人工煎药2元。按照医院级别划分,三级医院收费较一级二级医院稍微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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