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为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办理不受到影响,同时又能准确识别客户身份信息,有效防范业务操作风险,德城区联社及时落实省联社、办事处工作要求,从细处着手,在各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早准备,提前对客户做好停用解释工作和一二两代身份证信息的更新、衔接工作,以免给客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一代身份证信息和二代身份证信息完全相同或仅是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为18位的情况,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在进行联网核查核实无误后,会在业务操作系统中及时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保障业务顺畅办理,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陈培培 于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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