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卡突然不能用了顾客意外,商家强硬
2013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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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李国庆 商建鹏) 阳信县的田女士在该县一家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充值500元的理发卡,并按照约定享受理发服务。近日田女士却被突然告知卡将在年底前作废,这让田女士难以接受。
  田女士在阳信县劳店镇某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平时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尤其对发型十分上心。她于今年8月份在当地一家美发店办理了一张会员卡,预交了500元卡费,约定可以消费十次,每次可以享受价值58元的美发服务。
  上周末,田女士又来美发店做头发,服务结束后却被告知会员卡在腊月十五后半个月内停止使用,并要求交纳理发服务费88元。田女士听后觉得一头雾水,明明就是平时的发型,居然一下子就涨了30元,并会员卡竟然出现了停用期。
  田女士认为美发店停止会员卡服务本就不合理,多收取30元更不应该,拒绝支付理发服务费。美发店老板解释,年前理发店涨价是行业规则,指着墙上张贴的价格调整通知和会员卡停用告知,要求消费者照价支付,并声称不交款不让走人。无奈之下,田女士借口没带足现金为由,留下身份证后方才离开美发店。田女士离开后到了阳信县消协劳店分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了解情况。通过核实,工作人员认为理发店年末涨价虽属市场调节行为,如果事先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也接受的话,那么不存在不当之处。同样,办会员卡时,如果商家也提前与消费者约定此卡有“停用期间”,那么商家就不存在过错。如果商家没有提前告知,或者用“店堂告示”等手段来搪塞消费者,这些都属于合同违约行为了。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的教育,美发店老板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退还了田女士的身份证。通过协商,美发店同意让消费者用会员卡结账,并承诺今后一定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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