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胡新光 刘靖) 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违规两次(含两次)的,当事人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有职务的,一律辞去职务或予以免职。近日,周村区针对机关公职人员下发了全区禁酒通知。
据介绍,周村区这次正式发布的《关于实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覆盖范围广、责任追究严、保障措施多,被称为周村区史上最严“禁酒令”。
《通知》明确指出,禁酒对象为“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驻周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覆盖范围涵盖了周村区上下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坚决做到无论接待任何人、无论何种理由,工作日中午一律不饮酒。”《通知》中关于禁酒要求的规定仅有这一条,但排除了所有“例外”情况,彻底杜绝了一切工作日中午借公事私事之名饮酒的可能。
虽然通知对禁止饮酒的规定仅有一条,但相关责任追究和保障措施,却详细列举了七条。对第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不定等次。对违规两次以上(含两次)的,除按第一款处理外,当事人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有职务的,一律辞去职务或予以免职;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涉及驻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行为的部门、单位,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在当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最终成绩中扣减15分,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部门负责人签订禁酒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绝不搞“下不为例”,举报电话:6195095、12388。
◎相关新闻
周村质监局—— 签遵守禁酒承诺书 自愿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苏桂玉) 28日,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周村分局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遵守禁酒规定承诺书》,承诺坚决做到工作日中午不饮酒。
周村区委、区政府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规定后,周村质监分局干部职工都签订了承诺书,保证切实把禁酒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
据介绍,质监部门将对发现的违规饮酒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进行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凡因违规饮酒给部门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工作考核一票否决。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