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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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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山大南路的一对8旬老夫妇死于家中,直到邻居闻到异味报警后才被发现。近年来,独居老人在家中去世多日后才被发现的事情屡有发生。谁该来守护这些独居老人?除了儿女,政府、社会又该发挥哪些作用?剪友们对此发表了见解。 赡养善待老人 子女责无旁贷 @付秀娟: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动物尚知反哺,何况是人。父母含辛茹苦地把我们拉扯大,希望的就是儿女们能过上好日子,以期将来给自己养老送终。作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最起码的道德底线,责无旁贷。其实,对于很多老人来讲,他们最需要的并不是物质上的帮扶,而是希望儿女能回家看看他们,陪他们聊聊天。百善孝为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对待自己的父母是否尽了心。不要忘记,我们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 赡养不仅要提供物质 更应在精神上关心 @孙式建:在赡养老人方面,我觉得不少人在认识上可能有些偏差。通常我们所做的或是做得最多的是一种“物养”,即从物质上尽最大努力满足父母的生活所需。但我们不知道,很多父母最渴望的其实是“心养”。如今我们已远离了物质匮乏的年代,物质的供给与需求已不再是当下两代人交流的主要桥梁,父母现在最渴求的是心灵和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我们要给老人提供“物养”,但同时更要注重“心养”。 远亲不如近邻 社区也该发挥作用 @宋静:关爱独居老人,子女当然是第一责任人。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作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如果周围有独居老人,也应该尽量多一分热心,常常敲响邻居的门。关爱老人,还要充分利用社区优势,在社区建立全方位的养老服务体系。另外,社区应该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起一个立体完善的“监护网络”。除了聘请专业社工人员,还可以发动邻居、志愿者等做网络的支持人,及时发现问题,让独居老人得到更多关爱。 政府应给予扶持 大力发展老年公寓 @冯勇:独居老人在家中去世无人知晓,这确实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养老现在已不仅是一个家庭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个人、社会和政府共同努力。大力发展老年公寓是当前解决老年人养老的一个途径,政府应给予老年公寓经营方以大力的扶持,有效减轻经营方、老年人和子女的压力。这样让经营方顺利地经营,并在政府指导下突出其公益性特征,真正使“老有所养”的社会理想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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