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8月22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凤玉洁) 孙子主动逗狗玩,却被狗吓倒,碰到石头上受伤。孩子爷爷让狗主人负全责,司法所认为双方都有责任。近日,经调解,饲养人最终赔给对方200元医疗费。 2013年6月,岱岳区孙先生带着两岁孙子明明到公园玩,孩子看见一只头扎蝴蝶结、脖子挂铃铛的棕色卷毛犬,一下被吸引,挣开爷爷的手,跑去逗小狗。突然间,卷毛犬向明明扑来,明明吓得退了两步仰倒在地上,后脑勺硌到一块尖利的石子,鲜血直流。 孙先生急忙将孙子抱到卫生室救治,明明的脑袋被缝了两针。孙先生认为孩子受伤是小狗惹的祸,找到狗主人吕先生,要求他支付全部医药费412元,另外再赔偿孙子受惊吓和营养费300元,共计712元。 “小狗没去招惹小孩,是孩子主动凑来逗狗。”吕先生认为孙先生没看好孩子,提的要求很不合理。 司法所工作人员认为,吕先生对豢养的宠物没有严加约束和管理,而孙先生对孩子也疏于看护和防范,彼此都存在一定过失,要各负其责。 经调解,吕先生最终同意赔偿200元作为明明的医疗费,其它的事项不再牵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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