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宋蕊) 13日,记者从德州市旅游局获悉,近期将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推进旅行社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旅行社产业结构,促进旅游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参评企业必须是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企业,分设在不同区域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和非独立法人实体不能单独参加等级评定。 德州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评定将依照《山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山东省旅行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即日起持续到10月31日,各旅行社结合各自实际,整改本单位缺项和不足,全面规范企业经营和管理。第二阶段受理申请和指导整改,从11月1日到11月30日。根据各旅行社申请,德州市评定工作委员会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旅行社名单,并深入现场初审。 终审评定时间为12月1日-12月31日,届时将根据企业整改情况,在全面审核企业上报材料、逐项打分检查的基础上,提出旅行社等级评定候选名单,并按管理权限最终确定获得相关等级旅行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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