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13日讯(见习记者 路伟) 9日泰安市卫生局下发已诊、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复查诊断的通知,从10月21日至12月底,对全市历年已诊、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复查诊断。 此次复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的管理,使职业病患者依照规定进行复查诊断,及时掌握病情和得到有效的治疗康复。 据了解,这次复查诊断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至12月底,具体工作由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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