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10月12日,全市整顿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已成功收回不良贷款988笔、金额共计11851万元。其中,通过监察局约谈、公告书送达等方式,收回公职人员借款及担保不良贷款191笔、金额818万元;收回与法院联办不良贷款627笔、金额8444万元;收回与公安机关联办不良贷款170笔、金额2589万元。 一、召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 9月24日上午,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例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朱辉同志,市维稳办副主任王爱玲同志,市金融办副主任薛仲联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新强同志,省联社淄博办事处副主任钟金铭同志出席会议,专项行动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9月23日下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龙江同志对“全市整顿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进行调研督导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专项行动第一次督导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本次督导工作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周连华副书记讲话精神和尚龙江书记指示精神为重点开展好督导工作。二是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督导工作要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从25日开始持续到10月底,督导工作既要落实到各区县,也要落实到镇办。三是掌握原则,明确责任。区县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督导组要听取区县党委政府及镇办的汇报。四是强化措施,严肃纪律。要带着问题进行督导。每个区县要确定2-3家清收难度大的乡镇,工作重心向重点乡镇倾斜。 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区县的督导情况 9月25日至29日,5个督导组分别在市维稳办副主任王爱玲同志、市金融办副主任薛仲联同志、市纪委常委张寅玲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新强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正祥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到全市10个区县进行督导。 督导组听取了各区县关于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与区县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区县联社、农商行进行了座谈,对各区县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要求:一是抢抓机遇。将专项行动作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契机,9月30日前是不良贷款客户主动还款阶段,要加快工作进度,多手段、广渠道督促不良贷款客户主动还款。二是典型推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三是重点出击。按部门、分批次慎重筛选确定需采取一定强制措施的借款人、担保人名单,集中力量,主动出击,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四是落实责任。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到公、检、法、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五是强化措施。持续抓好集中办公工作,坚持例会、通报、协调、督导等制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过督导,各区县均结合自身情况,找准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开展。9月29日第一次督导结束以来,全市共收回不良贷款390笔、金额3928万元,取得良好效果。 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督导调度会议 10月9日上午,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督导调度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朱辉同志,市纪委常委张寅玲同志,市维稳办副主任王爱玲同志,市金融办副主任薛仲联同志,省联社淄博办事处副主任钟金铭同志出席会议,专项行动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5个督导组分别汇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总结分析了区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就开展好专项行动提出工作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做好全市专项行动调度会准备工作。在调度会上,要总结前期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成绩、效果,反映面上一些共性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二是做好信息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市、区县专项行动动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每天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进入10月份,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重点案件推进。 四、办事处对各法人机构督导情况 10月8日至10日,办事处班子成员先后赴挂包联系点督导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积极对接地方党委政府、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公、检、法和纪检监察等领导部门,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法人机构专项行动进一步开展,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各法人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层人员要全部下沉到挂包信用社(支行),调度、帮扶、督导专项行动开展。要积极走访欠贷户和单位,充分运用公、检、法力量,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效果。二是加强对各法人机构领导班子和中层人员的考核,将考核细化到个人,集中全力做好专项行动。三是借助专项行动,加快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步伐,改善资产质量,提升监管指标。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本运作,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全面完成省联社下达的指标任务。 (范元林 崔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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