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30日,临淄农商行与区法院组织人员凌晨出击对故意拖欠农商行债务的朱台镇杨某依法采取行动,收回不良贷款26.4万元。 杨某是临淄区朱台镇南高村人,多年从事奶牛养殖工作。杨某分别于2004年6月、2005年3月、2005年11月以联名担保方式分三笔在农商行借款35万元,后由于奶制品价格波动较大,加之管理不善,杨某养殖场陷入困境,截至2006年11月三笔贷款均逾期形成不良贷款。2007年3月、2009年4月,临淄农商行分两次将杨某起诉至法庭,并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初期,杨某与农商行签订还款协议,并归还本金8.6万元,后杨某悔约拒不执行约定。截至2013年9月30日,杨某累计拖欠本金26.4万元,利息59.6万元。 临淄区整顿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中,杨某成为全区首批重点打击对象。经过细致地调查走访,9月30日凌晨,临淄农商行与区法院联合开展行动,在家中将杨某抓获,并依法拘留。拘留后,农商行与区法院工作人员对杨某进行了细致的法律知识讲解,讲明主动还款可以减轻处罚、拒不还款必将判刑受到法律严惩。迫于坐牢压力,杨某积极联系家人筹款,当日归还本金10万元,并与农商行签订还款协议,约定10月8日再次归还本金10万元,其余本息逐步归还。10月8日下午,抢在下班前最后一刻,杨某如约赶到农商行,归还本金10万元,并进一步明确剩余本息还款日期,至此,拖欠多年不良贷款成功化解。 (刘新建 路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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