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13日讯(记者 李璇 通讯员 周雨菡 何娜) 临清一位老人再婚,没想到引发了儿女的不满,荒唐的是,其子女以此为由认为可以不负赡养义务。 近日,临清市司法局尚店司法所在辖区开设《新老年法》普法讲堂,讲堂结束后,一位老人久久不离开。原来老人独自一人居住。去年,老人经介绍与邻村一位老太太相识并登记结婚,从此原本和睦的家庭不再平静。老人子女认为其父亲年老了不应再婚,即使再婚也应当由自己解决生活问题,作为子女可以不负赡养义务。 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情理与法律角度对老人子女进行开导,老人长期自己居住,没有说知心话的人,这样会严重影响老人心理健康。尤其是当今社会压力日益增大,子女无法长期与老人在一起,致使老人感觉无依无靠,因此重新组建家庭更多目的是排解孤独、互相防老。作为子女应对老人理解,子女与老人的亲情同样是老人生活支柱。老人的婚姻自主权受法律保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并不由此而消除。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说服教育,最终老人的子女表示一定会多与老人相处,理解老人再婚的同时给予老人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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