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40℃停止施工
2014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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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贺莹莹) 为防范高温天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近日,德州市发布建筑行业防范高温通知,加强建筑施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一些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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