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水利最高获20万奖补
2014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23日讯(记者 刘光斌 实习生 王婷) 张店区农户兴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将受到该区政府专项资金奖补。23日,记者从张店区水务局获悉,《张店区农户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将于今年8月15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据了解,单个建设项目奖补资金最高可达20万元。
  该奖补资金将被专款专用,奖补对象也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而那些“已列入农民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重点农田水利建设、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高效节水灌溉等国家、省或地方专项资金计划实施的建设项目”则不在奖补范围,可获得奖补的农田水利工程有水池、水窖、塘坝、灌溉机井等小型水利设施。
  “补助标准有了固定的计算方法,比如水池、塘坝等,奖补基金按照30元/立方米计算总额。但奖补资金却需要待工程验收之后才能下拨。”孙德华介绍说,奖补项目必须是当年新建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单个建设项目可奖补总额上限为20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