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存山:
现有政府法律顾问制仍需完善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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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法治的重点有两个。”省政协委员、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高存山说,“一是依法治官,一是法治社会。”
  高存山重点论述了依法治官,“关键是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他说,我国的历史传统造成官本位思想严重,因此政府职权需要法定。目前,我省已推出四张清单一个平台,即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和准入负面清单,以及政府服务平台。
  在高存山看来,现在决策的程序还没有详细规定。“一个决策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目前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细则。”
  正是缺乏详细的程序规定,现实中出现不少法律和政策打架的问题。“法律顾问制度为什么没能挡住这些相悖的政策?”面对记者的提问,高存山回答,因为目前的法律顾问制仍存在一定不足。
  “早在多年前,我省就设过法律顾问。”曾做过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的高存山说,但律师成为政府法律顾问后有的可能会用这种身份去揽案。因此,高存山认为,新建立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面临同样风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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