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老两口申请器官捐献
称“即使去世了也要为活着的人做些事情”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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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李大鹏 通讯员 杨喆) 近日,青年歌手姚贝娜捐献眼角膜再次引发了社会上关于器官、遗体捐献的讨论。近年来,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市民进行器官或遗体捐献的人数逐渐呈上升趋势。海阳市发城镇上屋庄村65岁的老人张敏便是其中一位。
  1月25日,张敏老人让三个女儿在他和老伴儿的器官捐献申请书上签了字。张敏老人的老伴儿瘫痪在床已有18年,身体时好时坏,这使老两口对生死有了新的认识,张敏老人说,“把自己的器官捐出去,即使去世了也要为活着的人做些事情。”三个女儿得知老人的想法后也很支持,随后老人特意带着相关材料去了女儿家里签字,因为只有子女全部同意捐献,老人想要捐献器官的愿望才能达成。 
  据海阳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赵汝峰介绍,目前该市共有10人填写了遗体捐献申请书,已实现1例捐献;有2人填写了器官捐献申请书,实现1例眼角膜捐献。现在遗体或器官捐献面临的阻力主要是源于直系家属不同意,还有一些来自社会的非议之声也让一些市民在进行捐献时顾虑重重。
  不过,最近几年随着市民思想观念的改变,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的市民越来越多,捐献申请书填写数量呈上升趋势,由以前1年0至1例,增加到现在的2至3例。 
  据了解,想要进行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的市民,可以带着身份证到红十字会领取登记表,登记表格填写后,需要子女、配偶、父母直系亲属全部签字同意,如有一人不同意,捐献将无法实施。签字完成后,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进行备案,达到捐献状态后随时联系红十字会。整个捐献过程是无偿的,不需要家属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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