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委书记签下廉政军令状
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责的一律严肃追究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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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李榕) 为明确县市区党委(党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前,在德州市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翠云代表市委与13个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当作“军令状”。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书有关要求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书中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对不守纪律、不守规矩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监管等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指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书有关要求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宜新和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将按照工作分工,分别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分管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把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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