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金获批1808万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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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刘振)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我省去年第四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揭晓,其中,德州市考核得分28.95分,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物浓度较2013年同期均有所下降,获得生态补偿资金579万元,气质改善成效显著。
  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鲁政办字[2014]27号)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4年第四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德州总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808万元,资金数量在全省位居第四位,其中第四季度,德州获得补偿金579万元,所获资金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据了解,这笔生态补偿资金将统筹用于德州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德州将按照省政府关于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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