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酒骑无牌摩托连撞两车
一年前惹祸溜掉,新泰这小伙终领刑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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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月28日讯(记者 王伟强 通讯员 周慧娟) 新泰一男子醉酒驾驶,闹市区发生连环事故。男子本欲逃跑却被抓获,事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又未遵守随传随到规定,法院开庭不出庭应诉,并潜逃至淄博打工。经过8个月努力,新泰交警从淄博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捕归案。
  2013年10月18日14时许,新泰市青云路中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电动车倒在地上,不远处一辆白色车号为鲁J3E***的轿车右侧有刮擦和碰撞痕迹,前方10米处还倒着一辆无牌摩托车,地上有撞碎的散落物。
  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杞都宾馆路段,突然撞上了前面顺行的一位骑电动车的妇女,后向左侧打转向时又撞上了前方顺行的那辆白色丰田轿车,最后东扭西拐地摔倒在路边。肇事驾驶员从地上爬起来拔腿就往东跑,被撞的轿车司机从车里跳下来追赶过去将肇事司机徐某抓住,并报了警。
  经民警检测,徐某静脉血中含量为122.9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次日,徐某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后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2013年10月31日,事故处理一中队下达事故认定书:徐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2014年2月10日,新泰市公安局将徐某因危险驾驶案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受害人之一陈女士,对徐某提出民事诉讼。
  2013年11月至2014年2月期间,徐某多次违反在取保候审期间随传随到的规定,随意出入外地,公安机关先后三次下达刑事传唤证,徐某均去外地打工,未留任何联系方式,不见踪影。2014年3月,新泰市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徐某出庭,经过互相陈述答辩,未与陈女士达成赔偿协议,法院当庭未作出宣判,择日再审。此后徐某继续擅自离开新泰去外地打工。2014年4月,法院第二次开庭,徐某未出庭,法院当庭下达逮捕令,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此后8个多月里,民警通过多种方式,均未找到徐某踪迹。2015年1月23日20时,民警接到情报中心布控指令,称徐某在淄博市火车站广场派出所辖区内的建忠宾馆住宿。民警立即赶往淄博火车站,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徐某抓获,并立即送往新泰市看守所收监。至此,潜逃在外8个月的肇事人终于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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