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开展春节期间药械专项检查
检查10家医疗机构,下达监督意见书16份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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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刘传锋) 春节将至,为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科室会同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组织联合检查组,对10家市直管的医疗机构使用药械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部分由各区监管的零售药店进行了督导抽查。
  本次检查,以药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并执行覆盖药械购进、储存、销售(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制度,是否销售(使用)假劣药品或未经注册、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作为重点,督促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一步落实药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药械质量管理,规范药械销售使用行为。目前,已下达监督意见书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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