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751株罂粟 拘役六个月
被查获时,已有部分长出果实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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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28日讯(记者 李泳君) 闲来无事,无业人员马某便想着种点罂粟发财。没想到,罂粟还没收获,便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马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12月24日,市中区检察院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马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随后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目前,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
  原来,早在2013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马某在市中区税郭镇集市购买罂粟种子,并种植在其位于税郭镇某村自家屋南侧园地中。2014年5月4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清点,被查获的罂粟共计751株,均已开花,并部分长出罂粟花。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种植罂粟超过500株以上,就构成犯罪。”28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非法种植罂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但因被告人马某系七十五岁以上老人,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坦白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亦可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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