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主干道下月启用全程监控
涉及平行路和荆河路相关路段
2015年0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滕州1月28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王本圆) 28日,记者了解到,为维护滕州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前期道路监控的基础上,将于2015年2月1日新启用两条主干道全程监控设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监控设备记录资料,依法对违法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予以处罚。
  记者了解到,这两条主干道分别是平行路和荆河路,其中,平行路视频全程监控路段是从北辛路立交桥至腾飞路,荆河路的视频全程监控路段是从龙泉路至鲁班大道。上述设备实时监控道路交通状况,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我们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将被抓拍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1、套牌、假牌车辆;2、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3、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4、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5、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6、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上或者路口内的;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即:机动车行驶过程中骑压白色或者黄色实线);8、机动车逆向行驶的;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10、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11、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2、机动车通过路口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1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驶入限制通行区域的;1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放的;15、驾驶机动车时吸烟、拨打接听电话的;16、驾驶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7、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