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总工会明确职工福利发放标准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千元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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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29日讯(记者 尹明亮) 近日,山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工会经费可用于为会员发放生日蛋糕、节日慰问品等,一年里的节日慰问每人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
  近日,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省总工会发通知,明确了基层工会会员的正当福利。
  根据我省的规定,基层工会会员可享的福利主要有三种,过生日时送的生日蛋糕、法定节假日的节日慰问和基层工会开展的职工教育活动中优秀学员的奖励。
  会员过生日时,基层工会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每人金额不得超过200元。
  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个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
  在基层工会开展的职工教育活动中,基层工会可给予优秀学员(包括自学)一定的奖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00元。
  根据通知的要求,这些福利标准主要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工会,其他单位和经济组织的工会可以参照执行。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总工会所制定的福利标准主要是根据全国总工会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今年1月10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根据补充通知的要求,基层工会可以逢年过节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可以在会员生日时发蛋糕等慰问品,还可组织会员看电影、春秋游等。其中,“逢年过节”的定义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慰问品”是指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以及一些生活必需用品等。补充通知也明确,关于“少量”的标准问题,要由各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上海一些机关单位 已经发了红枣、木耳……
  本报讯 红枣、木耳、干香菇……几天前,在上海大沽路机关大楼里工作的职工从单位领到了带着年味的慰问品。虽然这些东西的价值不过200元,但一些职工说,他们感受到了“久违的暖意”。
  “去年端午节、中秋节的时候,我们没有像往常一样领到粽子、月饼这些节日福利,觉得特别失落,不过今年元旦的时候每个员工都领到了一个小食品礼盒,价值大概在100元,那种熟悉的过节气氛又回来了,有种大家庭的感觉。”在上海嘉定区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小刘看来:“我们期待过年过节的福利,并不在于这些东西有多贵重,而是因为它代表着单位对职工的情谊和关怀。”
  上个月,上海市总工会发布了《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福利也是职工权益的一部分,在这方面该花的钱一定要花,不该花的一分也不能花。去年12月,中国移动上海公司工会在接到上海市工会下发的《意见》后,召开了一次工会工作会议,讨论了2015年工会经费使用和职工福利发放的标准及细则。按照《意见》中的规定:逢年过节发放少量慰问品,总金额须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留成的拨缴经费收入的20%以内,最高人均不超过400元。该公司工会近几日已经集中为职工采购了一批年货,并将以快递的形式送到员工家里。             据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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