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付房租,日照已先行一步
且没有连续缴存满3个月限制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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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李玉涛) 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记者采访了解到,日照早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而且没有缴存时间的限制。
  按照三部委下发的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我们还没接到相关通知,可能还需要一个落地的过程,但咱们早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而且不需要连续缴存3个月。”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
  其实,日照早就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而且没有缴存时间的限制。从2012年4月1日起,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2014年4月1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提取条件进一步细化。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具有产权住房,租赁不超过一套住房自住,房租及物业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租赁公租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至于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三部委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日照市目前针对租赁公租房的,还需要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和物业费付款凭证。租赁他人房屋或所在单位房屋的,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租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承租人和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鉴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和物业费付款凭证、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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