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没做成 近百万没给退
经法院调解,被告终于同意还钱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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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新泰1月29日讯(实习记者 邢豪 通讯员 刘国成 焉兆生) 近日,北京市民将新泰某公司告上法庭,新泰法院开发区法庭10天妥善处理了这起百万元案件,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
  2014年12月,原告北京市民曹某与被告新泰某公司协商进行买卖业务时,原告提前将款项967400元打入被告公司账户,后因双方商谈未果未签订合同,但被告拒绝返还上述款项,原告于今年1月7日诉至新泰法院开发区法庭。
  开发区法庭受理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并查封被告相关财产时即时展开庭前调解工作,对被告法定代表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一方面,从事实上客观分析案情,阐明企业信用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让其冷静思考,权衡利弊;另一方面,从法律上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其认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被告同意返还款项,当日下午,被告公司通过银行给原告打款100000元,同时同意余款三日内汇入原告账户。
  1月16日,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共同到银行进行了余款的转账处理,被告将867400元余款汇入原告账户。至此,案件尚未开庭即得到圆满处理,原被告均对法庭干警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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