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放错地被当成“贼藏赃”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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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9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王东晓 丛文君) 自家草厦里多了一辆电动车,居民亢某怀疑是小偷的赃物藏匿于此,赶紧报警。经查,原来是有人借了同小区一居民的车,归还时却记错了地方,虚惊一场。 “我家草厦子多了一辆电动车,可能是小偷放在这的。”25日17时许,初村派出所接居民亢某报警。他说,自家草厦子里出现一辆粉色电动车,怀疑是赃物。
初村派出所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得知亢某家的草厦子平时不上锁,当天他下班回家打开草厦子,发现多了一辆粉色电动车,亢某及家人均未购买过此类车辆,因此怀疑是小偷偷了车藏匿于此。
天色已晚,亢某居住的小区又无监控探头,民警将电动车带回派出所。此后两天,民警走访小区,真相终于大白。原来,粉色电动车为同一小区的住户刘某所有,几天前他将电动车借给朋友闫某,并约定用完后归还放在刘家的草厦子里即可。不料,闫某的老公用完电动车归还时却记错了草厦子,把亢某的草厦子当成刘某的草厦子,而亢某的草厦子也没上锁,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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