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毒贩又涉案,回家途中被抓获
贩毒不为挣钱,只为满足自己吸食
2015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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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 商河县刑警大队供图
     近日,商河县刑警大队侦破了一起吸贩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联系,购买毒品在商河进行销售。其中嫌疑人刘军(化名)为“4·10”吸贩毒集团的在逃人员,在逃后又继续从事吸贩毒活动,民警在逐步掌握了嫌疑人刘军的行动踪迹之后,将其在返回商河老家的途中抓获。据了解,目前该案已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并缴获冰毒几十克。 
本报记者 刘慧 通讯员 王帅 邱佳惠
  “4·10”毒案
在逃毒贩又涉案

  “这件案子要追溯到2014年4月,当时在外地发现了一批涉毒团伙,因10日立案,被称为‘4·10’涉毒案。”商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刘队长说,涉毒案件中因有商河本地的犯罪嫌疑人,于是展开调查,“在6月份,商河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了藏匿于本县的重大吸贩毒犯罪团伙,并且抓获了王小健(化名)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但很可惜的是,这次行动并没有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仍有在逃人员,其中就包括刘军。” 
  据刘队长介绍,“4·10”案件中共缴获了毒品5克,麻古2粒,吸毒工具一宗。案件告破后,刘军就不再回商河老家了,因此,专案组民警围绕“4·10”涉毒案的在逃嫌疑人进行了细致的研判,发现了刘军的下落。
  “根据我们掌握的线索来看,刘军目前在济南活动比较频繁。”专案组民警说,并且刘军不知悔改,继续从事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活动,“我们以刘军为中心,展开深度调查,逐渐掌握了该团伙的日常生活轨迹。” 
  因“4·10”在逃人员多数有前科并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因此想要再进一步了解该团伙的行动计划,实在是有一些困难。”专案组民警说。 
回家途中
嫌疑人被抓获

  “我们本来想只要掌握了刘军团伙的行动轨迹,就可以很快地将他们抓获归案。”专案组民警说,实际情况是,该团伙成员都非常狡猾,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民警只能静观其变。 
  经过几天的跟踪与监控,专案组获取了犯罪嫌疑人刘军将乘坐济南回商河的大巴车返回商河老家的重要线索。民警说:“我们在济南长途汽车站拿到了行车时间表,经过了一系列的比对跟分析后,确定了刘军所乘大巴车的开车时间。” 
  考虑到车站群众太多,无法展开抓捕,且犯罪嫌疑人也可能会利用无辜的群众打掩护而逃跑。民警选择在大巴车开到半路时,进行拦截,这一次终于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军。
  在大巴车上抓获刘军时,还在其身上搜出了冰毒1克,吸毒工具一宗。与此同时,商河县刑警大队还在商河汽车站抓获了刘军同伙马峰(化名),又一举将藏匿在商河县城的李强(化名)、张魁(化名)、刘龙(化名)抓捕归案。
利用网络贩毒
满足自己吸食

  “我们在对刘军等人的审讯中得知,他们是利用网络,在多地购买毒品,在商河县进行销售。”刘队长说,据了解,他们进行毒品的买卖,不为挣钱,只为满足自己吸食,“这样的行为还有一种说法叫‘以贩养吸’。”
  刘军等犯罪嫌疑人毒瘾非常严重,再加上该团伙成员都没有工作,并没有经济收入来供养他们吸食毒品。民警说:“他们在购买毒品后,留下自己吸食的毒品,剩余部分进行转手交易。” 
  据民警介绍,毒品源头交易的价格大约在每克300-500元,后经几次转手,毒品的价格不断升高,犯罪嫌疑人在贩毒过程中谋取暴利。刘军等犯罪嫌疑人利用贩毒所赚得的钱,再次购买毒品以及日常生活所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军如实交代罪行。对自2014年以来多次在外地购进毒品进行贩卖,以及多次容留马峰、李强、张魁、刘龙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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