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11日讯(记者 焦守广) 近日,聊城市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城乡公共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源排查有关工作,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通知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城乡公共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市本级安全生产风险源排查整治。
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分别负责高危企业及园区周边安全生产风险源排查摸底和安全风险管控。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汽车站、公交车站。市人防办负责地下人防工程。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堆场。市城管局负责城市道路及桥梁涵道、城市照明、供水、供热、排水及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园、城镇燃气管线。市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市教育局负责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市油区办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济南铁路局聊城车务段负责火车站。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风险源排查摸底部署和安全风险管控。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集中组织开展辖区内重点部位(如:车站、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学校等)安全生产风险源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消除隐患。
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风险源排查摸底部署和安全风险管控。聘请专家或专业技术力量参与风险源辨识,对可能造成的伤害科学评估,逐个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将有关情况登记,形成公共区域安全生产风险源名册,做好动态跟踪监管。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名册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