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雯
近日,济南首批配建公租房的商品住宅小区开工建设。492套房源建成验收后将移交政府,由政府统一分配。公租房与商品房还要同一标准建设并要求优先开工竣工。 公租房建设单独成栋,或整单元配建;公租房租户纳入到小区的统一管理,这样的规定和设计避免了低收入群体集中居住,使他们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从公租房建设来讲,除了政府回购、改建或集中建设,在商品房小区配建增加了公租房的来源渠道。在目前政府建设公租房面临资金问题的状况下,此举可以让更多开发商加入公租房建设的行列,有效增加保障房的供应量。 值得注意的是,济南首批配建公租房的五块国有建设用地地块面积适中,交通便利,均属开发商激烈竞争的热地。而且在首次出让时由于竞争过于激烈,最终因报价超出政府设定的最高限价全部流拍。在二次出让时,由于增加“配建公租房”的条件,竞争明显降温,成交溢价率明显降低。 从房地产调控的角度来看,由于增加配建公租房这一条件,开发商在拿地时会有所考虑,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疯狂加价,从而导致地王频出的现象。在稳定地价方面,配建公租房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而从长期来看,公租房建设将是一大趋势。因此,青岛自2012年开始出台政策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都要求按照不低于规划住宅建设面积2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从2011年开始,杭州市规定在主城区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需配建不低于10%的公租房。济南公租房5%的配建比例未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还有一个现象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济南这五块配建公租房的地块都是在2011年出让的,但直到近期才开工建设,开发商捂地等待升值,从而减少“损失”的嫌疑还是存在的。而在出让时,政府部门已经为开发商提供了每平米约110元的费用减免。 公租房将越来越多地承担实现“安居梦”的重担,在保证土地出让成功率的情况下(土地出让减少,势必影响房源供应,推动房价上涨,因此配建公租房也要考虑实际情况),下一步可以适当地加大公租房配建的比例,将配建公租房逐步列入所有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在统一这个政策之后,提供哪些优惠、如何避免开发商捂地、如何做好监管等方面,也应尽快明确。 (作者为本报济南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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