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方文 刘德艺) 21日晚,李沧交警在处理一起车辆轻微追尾事故时,认定追尾车辆全责,该车车主的朋友迟某从自己车上下来帮朋友争辩,结果暴露了酒驾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21日22时15分,李沧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万年泉路发生一起车辆追尾事故,民警赶到现场通过勘察认定事故全部责任属于追尾车辆司机林某。得知林某承担事故全责后,本来在一旁等候的鲁B581XX黑色小型客车司机迟某从车上跳下来,上前替朋友打抱不平,指责被追尾车辆也有错误,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争吵过程中,民警发现迟某说话异常,面部赤红,身上散发出轻微的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于是,民警立即对迟某进行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为39.0mg/100ml,属于酒驾。这下子,迟某彻底老实下来。 据迟某交代,当天晚上他与几个朋友聚会时喝了一瓶啤酒,结果与朋友林某各自驾车一起回家行经万年泉路时,朋友不小心与前车追尾,因民警判朋友负全部责任,在酒精的作用下,迟某下车帮着争辩,没想到民警察觉到他酒后开车,由于一时冲动,他反而把自己酒后开车的违法行为暴露了。 民警随即依法开具强制凭证并暂扣迟某驾驶证,告知他在15日内到李沧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依照相关规定,迟某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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